摘要
设计保证系统最近几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将“设计保证系统”作为单独章节进行了具体规定,表明设计保证系统将进入规章层面,确定了其在民机研制中的法律地位。空军目前也开始借鉴民机适航理念,拟定军机设计保证系统要求草案。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与适航设计保证系统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和探讨,给出了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下构建军机设计保证系统的建议。
出处
《航空标准化与质量》
2019年第1期41-44,共4页
Aeronautic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