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业农村部公布取消6项兽药相关的证明事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9年4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与兽药相关的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包括以下六类:涉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类(表1):1)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所需的证明文件,试验承担单位资质证明、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使用一类病院微生物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2)申请进口兽药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兽药注册证书、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19年第6期13-14,共2页 China Animal Healt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