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近日,四川省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省委机构编制部门履行议事协调机构归口管理职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职责承担相关工作,并从设立、运行、变更、撤销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对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作出了规定,同时对市(州)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提出要求。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9年第6期56-56,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