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国乡村治理结构弊端、产权界定不清等因素作用下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宅基地福利性与市场化矛盾激化的产物。在宅基地市场化的强烈需求下,我国对宅基地制度运用试点进行探索。然而,现行改革虽然运用制度设计放宽了对宅基地及其使用权流转的限制,但是囿于基层组织职能复杂、流转平台不完善等因素,宅基地经济属性不能充分发挥,现行制度设计不仅与农民的真实需求不相适应,而且也不利于宅基地利用效率最大化。本文运用法学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农民这一微观主体的需求性与有限理性入手,对试点运行的合理性、弊病以及完善路径进行分析,以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从身份到契约”的有效改革路径。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第10期172-173,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国家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泸县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调查与思考”(编号:20181065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