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冶萍厂矿合并组建公司,实质上是钢铁冶炼与矿石、焦炭供应的结合,三者缺一不可,有其不可忽视的内在必然性。汉冶萍厂矿的体制变革,自官办由官督商办过渡到完全商办,其核心问题是企业所有制的变革,贯穿于企业体制变革的全过程。盛宣怀通过厂矿合并组建汉冶萍公司,以股票形式实现对汉冶萍资产的占有,并以钦派公司总理而集决策权、经营权于一身,实现并加强了其对企业的垄断。其运作的过程和结果,仰赖慈禧专制权力的荫庇与支持,违背了钦定《大清公司律》和股份制公司的本质属性。这一案例,既呈现出晚清中国的时代特色,也打下了盛宣怀个人的独特印记。
出处
《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37-46,共10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汉冶萍公司与湖北地方社会研究”,项目编号14zd027
湖北师范大学优秀创新团队项目“汉冶萍研究”,项目编号T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