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越来越频发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侵害着消费者合法权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体现为侵犯知情权、侵犯自主选择权、侵犯隐私权等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修改后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但是对于互联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内容却仍然缺席,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不足,对消费者的救济途径缺乏。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必要加强对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引入消费者集体诉权制度。
出处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45-48,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