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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绿化委挂牌古树的行为定性——兼论《刑法》第344条和第345条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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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2018年9月14日凌晨,施某某组织张某某、杨某某等人非法砍伐四川省C市W镇某社区一棵绿化委挂牌楠木树,连夜由唐某某开大货车将被伐楠木运离案发现场。2018年9月16日,施某某等人伪造《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等手续,作价13万元将涉案楠木卖给木材收购商刘某某。经查,该楠木树由C市绿化委挂牌保护,案发后该市绿化委证明被砍伐的树木系楠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保护级别为Ⅱ级。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0期63-66,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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