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 2018年5月,黄某得知某微博网站推出一款微博拉新活动,即该微博为吸引新用户注册,只要微博用户完成日常签到、转发、评论、点赞等任务即可赚取积分,并可用积分兑换成现金红包,但该活动也明确禁止用户使用同一手机反复登陆多个帐号、同一网络IP地址登陆多个设备以及进行自动化操作.黄某在明知该微博活动规则的情况下,仍购买10余部苹果手机和14万余个微博帐号,并使用“触摸精灵”软件编写脚本程序,实现批量登陆微博帐号,自动签到、评论、点赞获取积分,并兑换现金红包.同时,为规避该微博网站的技术监控,黄某使用VPN等软件不断给手机设置不同城市IP地址、修改手机UA信息.截至2018年12月,黄某利用14万余个微博帐号,累计套取微博现金红包204万余元,提现到其控制的三个支付宝帐户共计203万余元.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0期74-74,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