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明确要求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同年,3部门联合下发第一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原则上由市场形成,供用水双方应协商确定供水价格及调整程序和方式,将探索完善产品定价等政策作为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目前,大多数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重大水利工程尚处于建设期,供水定价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定价相关法规制度及水价形成机制尚不完善,亟待开展相关研究。
出处
《河北水利》
2019年第6期12-13,共2页
Hebei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