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污权交易试点在我国各省市开展的如火如荼,取得显著成效,但问题也层出不穷,突出表现为排污权交易先天法律依据不足、后天法律保障乏力、抵押贷款等制度创新存在较多法律障碍等问题。要克服这些问题,首先,应通过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确认排污许可证流转之合法性;其次,应通过行政处罚或经济调节等措施多措并举,提高违法成本;最后,适时修订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排污权用益物权属性,并把排污权纳入可抵押财产权范围。
出处
《环境》
2013年第A02期52-54,共3页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