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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商环境不应有"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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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者不得删除评价”这样的规定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有些恶意买家专门做差评师,以给网店差评为手段向店家勒索钱财。网络营商环境的治理,一方面需要行政部门更新理念,对恶意差评行为的危害性给予重视,加大对恶意差评的执法和处罚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法律治理的不断完善,针对恶意差评的严重程度,从行政处罚到刑法规制给予完整覆盖。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第12期7-7,共1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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