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通知》提到,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10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出处
《中国饲料》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4-4,共1页
China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