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规、规章外的规范性文件的集合,能够有效地弥补立法缺陷与不足,在行政管理实践中无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设立主体众多,程序不规范,范围广泛,数量庞大,内容多种多样,质量低劣,其合法性经常受到质疑。因此,文章针对目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的标准,完善备案、复议以及司法审查机制,细化处理方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出处
《经济师》
2019年第7期58-60,64,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