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法共治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一个重要维度。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看,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从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看,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性原则、效率性原则、人民性原则使德法共治具有实践上的必然性。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看,工具层面的德法互化将围绕构建法治道德化和德治法律化深入发展,社会层面的德法互动将促进现阶段的法律秩序向更高水平的法律秩序发展迭代。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7-9,4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8Y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