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民族教育地方立法应该采用促进法的立法模式,立法以政府引导和促进广西民族教育为目的,以倡导性、授权性规范为主,以授益性法律后果为立法目标。广西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模式理论上是基于民族平等权、发展权的实现和对弱势群体倾向性的保护,现实依据是基于壮民族教育的弱质性特征。
出处
《大学教育》
2019年第8期1-4,共4页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广西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广西民族教育法治建设调查研究”(编号:2015ZMJ001)
广西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民族教育事务治理研究”(编号:2017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