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进行考试科目改革……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1]。
出处
《中学生物教学》
2019年第10期29-30,共2页
Teaching of Middle School B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