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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关:进境邮件现多种全国首次截获活体昆虫及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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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提醒因会给我国生态环境和农林生产带来潜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712号公告),活体昆虫及动物标本禁止携带、邮寄入境;根据刑法修正案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作者 林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海关》 2019年第6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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