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应急管理部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87号)。通知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I日起施行。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9年第24期2-3,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