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国总体经济结构存在供给需求结构性失衡问题也变得不容忽视。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成本问题、劳动力问题及土地问题,并更进一步表现为农村“空心化”问题,其深层原因是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城乡公共品供给差异大、供给结构失衡缺乏效率。农村公共品供给侧改革需进一步开展,而财税法在其中能够起到完善改革顶层设计、引导与激励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故应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侧改革的财税保障机制进行重视,规范央地财政分配关系,加大财政支农审查监督,进行适度税收优惠减轻农村负担,全面推进以减税为主的税制改革,实现征税权民主控制等。
出处
《市场研究》
2019年第6期29-30,共2页
Marketing Research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农村公共品供给侧改革的财税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810629)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