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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日台陆委会称,大陆教育机构不得在台驻点、招生,台湾也未开放业者提供到陆就学中介与咨询,若有违者,将依法处罚。7日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刑法”有关“外患罪章”的条文,将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纳入适用范围。
作者 紫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台湾工作通讯》 2019年第6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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