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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院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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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化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部署,念好高、快、专、重“四字决”,众回复分流办理情况,3个月内回复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类来信,控告申诉科于收到信件7个工作日内灵活采用书面、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予以回复,阐明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9年第7期62-63,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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