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司法变革中,速裁程序的制度设计源于刑事司法对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并被学者奉为实现公正和效率有机统一、确保“及时正义”的有效法宝。但通过对刑事速裁案件二审运行状态的实践考察,发现受制于自身机制的内在限度,刑事速裁案件二审运行中存在着程序上的简化,导致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弱化;其本身功能的缺失引起诉讼结构失衡;传统审理方式造成效率低下;分工不明以致审理流程的拖沓。为了兼顾审判的效率与公平正义,需要对刑事速裁案件的二审制度予以科学改良和技术修补。合理限制刑事速裁案件的上诉权,包括排除公诉机关抗诉、限制被害人就赔偿数额提起上诉,对被告人上诉适用严格的审查标准;科学构建刑事速裁二审审理方式,就上诉的不同原因,区分对待,分别适用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同时,合理优化刑事速裁二审的流程,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适用即审即结制。
出处
《特区法坛》
2019年第1期12-19,共8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