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将法治建设引入智慧时代.社会公众对于司法权的运行亦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几种异化现象在智慧时代更加凸显:大数据的过分应用会扩大司法权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断裂.数据资源分配的不对等将加剧司法权的霸权主义.司法广场化对司法裁决的可接受性提出更多的质问.通过对商谈式刑事辩护的情境构建.可以加强司法人权的保障.避免“算法权力”的隐形侵害.重塑司法场域内的沟通与协作.避免数据依赖下的司法霸权.提高司法裁决的可接受性.彰显智慧时代的“共识性正义”.从而满足智慧时代对于刑事司法审判的新诉求.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94-99,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