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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与中日关系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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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本文着重就该条约与战后中日关系的法律基础做一探讨。一、问题的提出战后东亚地区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的基础究竟是什么?处理战后结果的国际法基础和中日关系的法律基础,究竟是1951年美国主导签署的《旧金山和约》,还是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以及《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关系的法律基础究竟是以《旧金山和约》为准绳,还是以《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为准绳?
作者 刘江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日本学刊》 CSSCI 2019年第B06期101-105,共5页 Japanes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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