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2年中国与日本实现邦交正常化时曾做出"先复交、再缔约"的"两步走"安排。建交后的缔约谈判却因"反霸条款"问题经历了十分艰难的历史过程。直至1978年两国最终完成历史性跨越,签署和交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与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固定下来。条约不仅总结了中日关系的政治问题,也开启了两国关系的新征程,还为开展经济、文化、科技交流开辟了广阔前景,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日两国旗帜鲜明地将"反霸条款"写入条约,这是国际条约中的一项创举,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两国在新时期和平相处、友好相待的根本保障。
出处
《日本学刊》
CSSCI
2019年第B06期153-154,共2页
Japanes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