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大江大河众多,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开发多,造成了生态破坏,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对修复生态破坏,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保护的和谐共振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体系中,流域环境与资源产权明晰机制是前提;生态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明确机制是基础;生态补偿途径与方式运行机制是重点;补偿标准核算机制是关键;政府主导、市场为主体、社会参与的合力运作机制是核心;生态补偿立法、评估监督等配套机制是保障。
出处
《经济视角》
2019年第3期80-86,共7页
Economic Vis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水电开发区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研究——以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项目编号:13YJA790005)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一般基金项目“四川民族地区高半山特色产业扶贫模式研究”(项目编号:SDJJ18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