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旨在进一步畅通当事人救济渠道。就其中统一裁审受理范围问题,文章针对用工主体责任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和补缴社会保险费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两个问题进行讨论,展开法律理论的分析,并例举法院判决典型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观点,以司法回应作用于仲裁受理实务,解答仲裁困惑的法律适用,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3期113-120,共8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