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考试大纲的要求,声乐是指定必考项目之一,考生在高考冲刺阶段前进行高强度、课程密集的声乐练习是必不可少的,高考考生平均年龄在16~18岁之间,近年来有下降的趋势,而部分考生在这一年龄阶段往往还未有渡过变声期,这就客观要求声乐教师在施教过程中应用更为科学的教育方法。笔者通过教学实践发现,运用比较教学法能够有效地使学生较快掌握发声原理,准确地掌握演唱技能,对降低练习强度、提高学习效率有积极作用,从而更好地调整考生的身心状态。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9年第16期101-102,共2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