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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要法规草案实行“双组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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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立法质量的高低。为从体制机制上更好保障“双组长”制度的有效实施,加强和改进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质量,3月1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实施办法》。
出处 《人大论坛》 2019年第5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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