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勃海郡郑"当是"齐勃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的概括。"勃海郡"之"郡"字当为衍文。扁鹊文献和传说多发生于三晋地区,或扁鹊为郑国人。"家于卢国"当是后起之说,并非别造卢国,应是对《法言》的误解。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60-63,共4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8SJA0858)“周代军事祭祀与军事文化探微”阶段性成果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社科类教授、博士启动资金课题(BS2018-05)“战国军事祭祀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