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承诺期于2016年结束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比标的资产业绩实现与否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结果表明:标的资产业绩失诺对上市公司承诺期内净利润的影响存在“水分”,但承诺期后上市公司净利润通常会降低;而标的资产实现业绩承诺则对上市公司净利润有贡献作用。研究结论为业绩承诺机制的实施效果提供证据,并为监管机构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中)》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52-54,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2018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生)“会计研究方法论教育教学改革与应用研究”(项目编号:30010318704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陕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分类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310823160658)
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以研发支出削减后再逆转动机为视角的盈余管理研究”(项目编号:30010223963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