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深水区,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对干部提出了新挑战,迫切需要配套的容错机制建设。从制度化的角度看,容错机制的底线和边界涉及到现行法律制度、党内法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不得干预重大事项等底线。设置底线警示、完善容错机制建设,需要以"容"与"不容"为界限,对"为官不为"做出警示,对边界内的改革行为加以激励;对恶化政治环境的行为做出警示,对优化政治环境的干部担当加以激励;对懒政惰政做出警示,对基层干部的创新予以激励。
出处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Suzhou Educ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治理的政策激励研究”(16AZZ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