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7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采取方便就诊、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药物配送服务等措施,惠及全省慢性病患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表示,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打造医保服务最便捷省份”要求,确定慢性病病种范围,采取“12+”模式。其中,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是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浙江省市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需求,自行增补若干常见慢性病种。
出处
《医师在线》
2019年第19期4-4,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