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法”一词在“一战”前后传入日本,学者们从不同的逻辑起点对“社会法”概念和范畴展开理论探究,主要有社会法是对市民法社会化的“法的社会化”论,以生存权为基础的“生存权的社会法”论,以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为产物的“阶级法的社会法”论,等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的社会化”论和“生存权”论分别演变为现代劳动法和现代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阶级法的社会法”论逐渐衰退。近年来,以自由权为基础的“自由权的社会法”论逐渐兴起。在社会发展变化中,随着社会法领域具体实定法的精细化、成熟化,社会法研究不再追求一统的体系构建,也不再拘泥于抽象的概念之争,这对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社会法研究具有启发借鉴意义。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62-74,共13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三者间劳务供给合同的研究”(项目号16YJA820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