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搬离租房,是否意味着解除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案情简介2013年8月30日,上海A公司(甲方)与河南B公司(乙方)就上海市某处房屋签订《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日期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2015年9月9日,河南B公司向上海A公司发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通知书》,上海A公司于同月11日收到该函件,回函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河南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作者 刘华健
出处 《科学生活》 2019年第7期15-17,共3页 Science & Lifestyl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