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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盖了公司的章就属于公司债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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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朋友是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最近他向我借了50万元并写了借条。为了确保到期还钱、他还在借条上盖了这家建筑公司的公章,说是这样可以让建筑公司作为保证人,共同向我承担这笔债权。现在到期我要他还款,他却说这是建筑公司借的钱,跟他个人无关。请问:他的说法合理吗?建筑公司不是保证人吗?我能直接向我朋友要钱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25期62-6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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