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本质上讲,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非法院一家之“难”。欲实现长效解决执行难的宏伟目标,需将其纳入社会治理进程中,在社会多方合力作用之下方能有所作为。因此,建基于社会治理之上的执行社会化理念便孕育而生。基于执行社会化理念之高站位、宽视域、大思维特征,其实际上是时下实务届所指称的“执行社会化”之上位概念。就其制度展开而言,执行社会化理念乃是以执行供给侧与执行需求侧双驱为动力源,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及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为基本依托。
出处
《求索》
CSSCI
2019年第4期137-146,共10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秩序下的行政批示行为研究”(项目编号:18BFX054)
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ZGFYZXKT20180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