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作者
机构地区 财政部会计司
出处 《会计师》 2019年第12期F0003-F0003,共1页 Accounta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