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湖地区文化旅游开发中,目前已实现初级产业化和常态活动并作为载体表现游牧民俗文化的形式主要有民俗文化村、牧(农)家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进行保护和展演的民俗、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文化旅游节等活动,通过这些载体,藏、蒙民族的民俗风情得到了有效的展示,满足了普通游客的猎奇需求,对深度旅游的游客也提供了一些了解藏、蒙民族风俗的机会。但开发中季节性受限明显,存在同质化、浅层化、异化的三化问题及旅游开发中原住民受益不大、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欠缺等问题。各州县在旅游开发中应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打造独有的品牌,以数字化手段,向游客介绍民俗文化符号背后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旅游开发观念,增强游牧文化的自信心。
出处
《新西部》
2019年第19期50-53,共4页
基金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院级调研课题“依托环湖游牧民俗产业,提升地域文化旅游内涵”研究成果
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9世纪-20世纪初西方人在“丹噶尔”的文本研究》(1601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