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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性质及效力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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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最高法通报的典型案例,离婚时夫妻协议约定将共同赠与未成年人子女,在离婚后无法被单方面撤销,而就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本身的性质和效率仍需进一步的研究讨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应当视为具有第三人利益合同属性,但不具有传统离婚协议上身份属性的附随条款,其可在交付完成之前,经夫妻双方合意而撤销,但受赠人不应对该笔赠与享有请求权。此外,若夫妻双方复婚,离婚时的赠与条款也并非自然失效,但此时夫妻双方也可对尚未履行完毕的赠与行使撤销权。
作者 陈双雄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理论观察》 2019年第5期126-128,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6

  • 1王竹青,薛峰.浅析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J].人民司法·应用,2010(13):65.
  • 2李静.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撤销[J].人民司法·案例,2010(22):61.
  • 3张翊雯.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N].人民法院报,2008-10-28(6).
  • 4杨慧文,郭晓菊.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N].人民法院报,2009-1-13(6).
  • 5http ://pjfy. 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29四川成都蒲江县法院网.
  • 6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翊雯.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N]人民法院报,2008(006).

共引文献9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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