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公证机构在社会管理格局当中充分发挥了社会协同的重要作用。公证制度不仅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司法公平公正;更为重要的是在预防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政府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135-138,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