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是行政事业单位适应发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产物。在财务集中核算实践过程中,既表现出提高效率、客观公允,账务处理更“阳光”等优势;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缺乏财务与预算单位业务的深度衔接,账务反映与实际业务有偏差;财务结算中心人员或预算单位人员都疏于对财务数据的深度分析,财务为管理服务的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等问题。本文就财务集中核算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如何解决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本文的观点能对财务集中核算模式的管理及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出处
《纳税》
2019年第18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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