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是村集体成员为建设住宅而占有并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本文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要求,发现在试点的过程中,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传统思想的束缚及经济人自利行为的影响导致了一定的发展困境,因此从“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