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刑事治理为主导的公共采购领域企业贿赂犯罪传统惩防模式中,对行为人施加刑罚以剥夺其再犯可能性是实现犯罪预防的主要路径。然而,屡治难休的公共采购领域企业贿赂犯罪表明,单纯依靠刑事治理难以有效地从源头遏制犯罪的发生,传统惩防模式的症结正系于源头治理路径的匮乏。破解公共采购领域企业贿赂犯罪传统惩防模式的困局,重点在于构建以源头治理为主导的多维度犯罪治理体系,包括从企业治理维度建立有效的企业合规计划、从行政治理维度引入公共采购资格取消机制、从刑事治理维度以量刑激励推动企业合规治理的发展与深入,通过多维度犯罪治理体系的联动,达到消减公共采购领域企业贿赂犯罪的最终目的。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32-141,共10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