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被誉为我国农村治理的样板,却同样是当下实现互联网法治重要的本土资源。网络社会固然是史无前例的,但是其面临的法治困境并不是唯一的。"枫桥经验"通过巧妙地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破解了农村社会的法治困境。面对互联网法治困境,传统"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息讼、民本和教化的思想,启示着我们可以通过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来走出互联网法治困境。因此,我们需要传承与创新"枫桥经验",网络社会的"枫桥经验"可以重构为组织动员网络群体的力量,通过网络软法和网络技术双管齐下,建立健全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推进网络社会综合治理。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20-31,共1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18年度法学研究立项一般课题“‘枫桥经验’视野下的互联网治理之道──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构建”(课题编号:2018NC05)的研究成果,曾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