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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政策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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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下简称“其他所得”),根据这一条款,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发文明确了十项按照“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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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交通财会》 2019年第7期94-96,共3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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