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自2018 年11 月起草并经国务院第3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在短短的7 个月时间内,历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二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三次审议修改,于2019年6 月29 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9 年12 月1 日起正式实施。《疫苗管理法》制订系党的主张、人民的意志在药品安全管理领域的集中体现,系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科学立法活动。其第一条就开宗明义立法之六个目的:一是加强疫苗管理;二是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三是规范预防接种;四是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五是保障公众健康;六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这六个目的层层递进,互相嵌入,互为关系。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9年第7期13-19,共7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