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有出版权不属于著作邻接权,它是出版者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获得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是出版者依据出版合同取得的专有许可使用权,是出版者为确保自身在相关市场的垄断地位而取得的独占许可权。为实现经济利益、保证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纠纷,出版者应当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专有出版权的控制范围。即使在没有约定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权利的控制范围也应及于已经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不论是图书的整体还是与之构成市场竞争关系的组成部分。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3期21-24,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