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对于金融扶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内外部融资增信两个层面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研究表明,以村社共同体为平台的内部融资增信能够有效融合村集体信用与合作社信用,弥补合作社抵质押担保中模糊化的产权信用缺陷,进而提升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水平。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部融资增信中,政府部门的守信激励与违约惩罚机制是政府外部融资增信的基础;第三方增信机构通过费率定价机制来强化风险管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衡融资增信的重要依据;授信银行的融资增信模式创新和金融科技风险防控能力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外部融资增信协同成为促推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化解信贷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135-144,共10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四川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机制研究——基于乌蒙山区金融扶贫的实践”(编号:19RKX0123)
四川省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农业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政策优化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镜鉴”(编号:ZDF180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课题项目“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模式研究”(编号:JBK1907201816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