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阅卷权之权属问题,先后出现过“辩护人固有权说”“权利拥有者与权利行使者分离说”“辩护人与被追诉人共有权说”3种不同的学说。被追诉人有无阅卷权之发展变化是刑事诉讼发展过程中对多种相互冲突的诉讼价值不断权衡的产物。境外法治国家化解被追诉人公正审判权与相关法益冲突的方法呈现出同等限制、差别对待和技术处理3种不同的模式。当前我国承认被追诉人享有阅卷权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我国对被追诉人阅卷权的规范,除了需要明确被追诉人如何行使阅卷权外,还要针对被追诉人阅卷可能引发的不利后果采取有针对性的限制措施,以化解因被追诉人行使阅卷权导致的相关利益的冲突。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02-113,共12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FX154)